打破利益藩篱 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时间:2017-07-19 17:56 作者:admin 分享到:

记者:陈主席,您好!我们了解到,最近您带队就破解制约光伏产业发展难题进行了调研。请您结合您调研的情况谈一谈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状况。

陈昌智:近年来,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各级政府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政策支持,开拓应用市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技术水平不断进步。目前我国光伏发电已建立了完备的产业体系,设备制造、系统应用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6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产量分别占全球总产量的50%、86%、68%。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454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7742万千瓦,继续领跑全球。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西部地区光伏电价已从2011年的1.2元每千瓦时下降至0.65元每千瓦时,光伏发电成本已降至10年前的1/8。

与此同时,光伏产业发展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国际方面,经济环境动荡,贸易摩擦增多,近日美国发起“201”条款调查,再次使我国光伏企业,包括通过海外设厂出口产品的光伏企业面临巨大考验;国内方面,与传统能源相比,光伏产业对政策依赖性仍较强,体制机制不顺畅,相关政策不完善,弃光限电、补贴拖欠、税费较重问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光伏产业良性发展。我们去甘肃省调研了解到,甘肃省2016年弃光率高达30.45%。

记者: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已经走在了世界光伏产业的前列。但是,目前光伏产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有的地区弃光现象严重。李克强总理也十分关心目前我国存在的弃风和弃光问题。您认为,弃光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陈昌智:弃光限电的主要原因:一是推动能源革命的国策尚未深入人心,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力度有待增强。2016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约占全球电力装机的5%,而我国光伏发电量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即便是在光伏发展全国领先的江苏省,其火电装机容量仍占全省电力装机总量的70%以上。二是依法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力度有待增强。实践中,依法依规取得行政许可或报送备案的光伏发电企业,其发电量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如甘肃光电利用小时数仅997小时,距离国家规定的1500小时保障性收购小时数还存在较大差距,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发电企业自身承担。三是市场化机制缺失制约新能源消纳。传统的发用电计划管理模式下,当电力供大于求,地方政府普遍对省间交易进行行政干预,省间壁垒严重,没有建立调峰辅助服务的市场化机制和补贴机制,使得火电企业缺乏主动调峰的积极性。四是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不足,难以在更大范围消纳。截至2016年底,“三北”地区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仅占新能源装机的21%。五是西部地区本地消纳能力不足。调研发现,一些地区本地消纳电力仅占区域内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4%左右。

记者:我们从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到,近年来,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同时,国家电网供电区域内并网的太阳能发电量也在逐年大幅上升。您认为,弃光问题如何解决?

陈昌智:我国光伏发电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16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约占全球电力装机的5%,而我国光伏发电量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之所以出现弃光问题,主要是受刚才提到的发展观念问题、市场化法制化建设问题以及通道建设问题等因素制约,因此,要多措并举解决弃光问题。一是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要清楚认识到,太阳能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可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发展光伏产业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推动力,对实现东中西部产业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全局和长远意义。二是适时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建立和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碳税交易等激励政策,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例和范围。三是加快西部地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同时加强华北、华东、华中地区受端电网建设,充分发挥跨区特高压直流通道作用,实现满功率运行。四是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依托光伏电力的清洁供暖,以“清洁替代,电能替代”为最大化目标,推进清洁为方向,电为核心、电网为平台的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本地消纳。五是重视培育本地消纳市场,如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围绕未来发展的大数据平台,推动新能源产业和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协同发展,积极培育新增优质用电负荷。另外,通道建设要有系统规划,先做好前期规划和研究再去进行通道建设,同时灵活运用市场手段。

记者:解决弃水、弃风和弃光问题与化解煤电产能过剩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陈昌智:我想这个问题主要是风光等可再生能源与煤炭等传统能源协调发展的问题。从长远看,以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是世界能源革命的大势所趋。英国最后一个深井煤矿已正式关闭,并实现停止燃煤24小时;美国加州可再生能源在加州总发电量占比达33%。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要清醒认识到,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对推进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从当前看,实现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用电需求增长放缓,而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仍保持较快增速,导致新能源发电、煤电等各类电源均供大于求。所以,不能仅仅从可再生能源角度来考虑,而是要从全局出发,多方协调,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可再生能源发电离不开其他能源发电作为调峰支撑。美国、西班牙灵活调节电源比重分别为47%、31%;葡萄牙之所以风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较高,是因为其水电调峰能力较强。煤炭长期以来都是我国的主要消费能源,2016年煤炭消费比重高达63%。因此,要着力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和补贴机制,研究和解决好调峰企业的利润和亏损问题,鼓励火电机组积极参与调峰,这对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深远意义。

记者:国家电网公司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做了许多努力,您如何评价国家电网公司所做的工作?

陈昌智:国家电网公司在保证新能源并网与输送、提升电网平衡调节能力、扩大新能源消纳市场、保障分布式光伏并网、加快光伏扶贫项目接网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特别是积极贯彻相关部门关于减少弃风弃光提出的系列措施,取得了可喜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1~4月,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共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电量1006亿千瓦时,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24%和77%,弃风、弃光率同比分别下降7.2和5.3个百分点。累计弃风电量14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6亿千瓦时;弃风率16.5%,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前不久,国家电网公司在青海实现连续7天全部以太阳能发电、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供电,电网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行。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刷新世界清洁能源运行的新记录,反映了国家电网公司在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的实力和能力。实践证明,电网公司的各项工作对推动新能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江苏调研时了解到,国网江苏电力通过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光伏并网工程建设,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并建设大规模源网荷友好互动系统提升电网平衡调节能力等举措,实现光伏发电全额并网、全额消纳,这是了不起的成绩。

记者:您认为,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还需要做出哪些努力?

陈昌智:落实好总理提出的“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要求,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统一规划。我国能源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但是风、光等清洁资源在西部。因此,要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电源建设,有序引导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中东部地区新增煤电,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目前,东中部地区集中了全国2/3以上的煤电,严重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有些省份考虑到省内产业发展、GDP增长以及就业因素,仍然积极争取新建燃煤机组,而不愿意使用省外的清洁电能,导致一些新能源富庶省份的清洁能源无处可去。要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必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从市场规则、清洁能源交易以及电价政策和配额制度等方面,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

此外,还需要税收、土地、金融、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减免税费。清理并减免光伏企业的不合理税费,当前应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及土地税费问题。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占用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尤其是未利用地、荒漠戈壁、荒漠化草地,予以减免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对利用农用地、农业大棚、畜禽舍、水面等上方架设光伏组件进行综合利用的“互补”型项目,按原地类进行认定和管理。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建议金融机构对光伏企业实行差异化融资支持,对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掌握产业核心技术的优势光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金融、保险部门与光伏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创新光伏电站收益资产证券化、电价收益保险等模式和产品,最大限度提高光伏企业资产流动性,解决光伏电站投资回报收益期较长等难题。

三是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加大信贷对光伏产业海外投资的支持,利用“丝路基金”、国开行、亚投行等机制,支持光伏企业在“一带一路”区域开发光伏电站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鼓励光伏上、下游企业联合走出去,科学布局,提高光伏行业在国际市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企业学习培训投资国家的文化与语言,提高企业驻外人员的适应能力。完善行业信息监测体系,健全产业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预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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